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《服务贸易总协定》(GAST),国际服务贸易不仅包括通常的第三产业,还包括了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。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,国际服务贸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:第一,过境交付,指一成员国境内的服务提供者向另一成员国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,如通过电讯、邮电或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的视听、金融服务等。第二,境外消费,指一成员国消费者到另一成员国境内消费该国提供的服务,如旅游、留学等。第三,商业存在,指一成员国允许任何其他成员国的经济实体到本国来开业,提供服务,如开设饭店、律师事务所等。第四,自然人流动,指一成员国的自然人在其他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。
根据《服务贸易总协定》的文件解释,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部门和行业主要有以下15项:(1)国际运输业;(2)国际旅游业;(3)跨国银行和国际融资公司及其他金融服务;(4)国际保险和再保险;(5)国际信息处理和传递、电脑及资料服务业;(6)国际咨询服务;(7)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输出;(8)国际电讯服务;(9)广告、设计、会计管理及其他服务业;(10)国际租赁;(11)维修保管、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;(12)音响视听、广播电视服务;(13)文化、教育、卫生的国际交流服务;(14)商业批发与零售服务;(15)其他官方国际服务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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