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务邮箱
 首  页
首页
>> 单位工作 >> 综合财经
汽车“以旧换新”延长至年底 增加10城市

发布日期:2010-06-17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证券日报字号:[ ]


  商务部:经国务院批准,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将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,并在原9个试点省市基础上增加19个实施省市。近日,财政部、商务部、环境保护部将联合下发通知,对延长政策实施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。

  【点评】2009年为拉动国内消费,从去年年中开始实施汽车“以旧换新”的政策,这项利民政策,有效地拉动了我国的汽车需求,同时我国2009年汽车产销量跃居世界第一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汽车消费,更重要的是加快了淘汰高排放、高污染“黄标车”和老旧汽车的进程。截至2010年5月31日,全国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车辆12.7万辆,补贴金额17亿元,拉动新车消费150亿元。本次政府相关部门延长汽车“以旧换新”政策的时间,暂时对我国汽车行业的销售量稳定有利。但我们也认为,由于汽车行业已出现拐点,库存量大幅增加,产能出现了过剩,该政策只能维系车企一时销量稳定,但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行业回落的态势,一旦政策到期,汽车行业的销量很难让人有较好的预期。



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2008-2009 版权所有:常德市商务局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
主 办:常德市商务局 常德版权局 电 话:0736-7712024
地 址: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2号  E-mail:0736cd@163.com
技术支持: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湖南子软科技有限公司
建议IE5.5,1024×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